为全面促进我系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推动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努力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烟台职业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的为优秀,后20%为及格,其余为良好。不及格者视其情况而定。测评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综合素质测评分数=期末考试总分*50%+日常奖惩分*30%+辅导员评议分数*10%+学生评议分数*10%+学生干部、班委、课代表附加分
综合测评成绩即作为评价学生表现、评先选优、奖学金评定的单一原则。不再组织其它类型的排名。
辅导员评议,学生评议,学生干部评议按百分制进行评议,日常奖惩基本分数为100分,按以下条目加减分
1、期末考试中,学习成绩比上学期成绩提升5名(含5名)以上者加5分。
3、期末考试不及格,每科扣5分,两科(含两科)以上不及格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奖资格。
5、期末考试作弊者每次扣20分,给予留校查看以上处分,取消本学期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6、参加专业技能证书考试,每获取一个专业证书加10分。
7、积极参加学院及系部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者每人次按获奖等级加分,一等加10分、二等6分、三等4分,其他2分。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每人次按获奖等级一等加20分、二等16分、三等10分,其他4分。
1、迟到早退10分钟视为旷课一节,迟到每人每次扣2分,旷课每人每节扣4分,听MP3、MP4扣2分,睡觉扣2分,看小说扣2分,自习课随意走动扣2分。上课穿背心、拖鞋,女生穿吊带装,扣2分。
4、体育课下课前必须集合,未经老师允许私自离开操场者一次扣1分;,有特殊情况的同学(如意外受伤等),必须向任课老师说明情况,经老师允许方可离开操场,否则按旷课处理;
1、夜不归宿一次扣20分,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两次开除学籍。
2、严重影响他人休息扣4分,迟到扣2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乱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每次扣10分,并给予相关处分。
3、非节假日打扑克扣5分,聚众赌博每人扣15分,给予相关处分,并移交保卫处。
2、讲文明,不骂人,不打架,打架同学每次扣10-20分,取消本学期末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3、不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违反每人扣10分,并视情节给予相关处分。
4、学期内受处分者,考核等次只能为及格,取消评优评奖资格,警告扣5分,严重警告扣10分,记过扣15分,留校查看扣20分(留校查看取消一学年评优评奖资格)。
5、有事先请假,经辅导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若有急事,需电话请示辅导员,回校后一天内补齐假条,逾期不交假条按旷课处理。
6、损坏公物的扣5-15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处分。
1、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参加活动不积极,起哄,每人次扣2分
4、参加非法传销,及发布不法言论者,每次扣20分,并给予相关处分
1、对班级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用及表现突出者,每次加3分
4、在刊物及网站发表文章的,系网站加2分,院报加3分,市级以上网站刊物加5分,省级以上加10分。
5、在院运动会及其他院级以上大型文体活动中上获得名次的获奖者,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在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者,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获得团体奖的,分值减半。
3、擦黑板不及时(在老师上前课黑板未擦),扣1分,擦黑板的同学不擦讲桌,不擦黑板槽,每项扣1分
6、卫生区清扫不彻底,教室走廊有痰迹,污渍未清除干净,每处扣当日值日生2分。
注:有事不能打扫卫生或不能及时打扫卫生需与组长请假或找人替换
1、在院系卫生检查中被扣分,按所扣分值扣分,连续两周扣分,每次按双倍扣分
7、在院系宿舍卫生检查中90分以下的宿舍扣舍长10分,当日值日生扣5分
2、宿舍卫生连续三周满分舍长加5分,舍员每人加3分,连续五周满分,舍长加10分,舍员加6分;连续七周满分,舍长加15分,舍员加10分。
4、每学期评出班级15%优秀卫生个人,每人加10分。
6、环境、教室未扣分,每周卫生组长加3分,组员加1分。
以上规定由各班任职班委执行,同学监督。制定班级量化表格,每周天晚登记加减分数。并张榜公布,方便同学查看。同学如有疑问,可到辅导员处问询。每学期初,各班负责人以班级为单位将上学期量化考核成绩上报学生会秘书处存档。
院系学生干部学期末按院系学生干部考评成绩的10%予以加分,班委每月由全班同学按百分制测评一次,学期末按测评平均成绩的10%予以加分,同时担任学生干部及班委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科代表在担任的学期末加3分。
(1)参加非法传销等非法活动、散布、宣传非法言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