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习课旷课扣5分/人;迟到、早退扣2分/节。(注:以检查人员现场查处为准)
2、自习课下位走动扣1分/人;玩手机、电脑(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内容)扣2分/人,睡觉扣2分/人;吃零食扣2分/人;下棋、打扑克扣5分/人,同时给相应处分。
4、私自改造安装使用热得快、吹风机、暖手宝等电器扣5分/人。
5、宿舍熄灯后大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扣2分/人。
6、学生应按时回宿舍就寝,晚归者扣2分/人。(注:因故请假者除外)
8、非节假日,在宿舍打扑克扣5分/;随意搬动床头柜扣5分/次。
11、在宿舍内打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及轮滑者扣5分/人。
1、在检查工作中顶撞工作人员视情节扣5~10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2、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缺勤扣2分/人,迟到、早退2分/人;集会期间起哄者扣2分/人;班级整体纪律混乱者扣班级5分,不服从管理者酌情扣5~10分。
4、不得随意结交社会劣迹青年或领其进校内,干扰正常教学秩序者扣10分/人。
6、警告、严重警告扣班级量化5分/人,记过、留校察看者扣班级量化10分/人。
四、其他情况:参照《烟台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给予相应处理。
五、考核方法:每周每班100分。100分—扣分=本周得分。一个周考核一次。